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全市报名工作平安顺利实施,根据《辽宁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告知广大考生:要仔细阅读省招考办和鞍山市网报公告,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注册,按国家、省市规定和各报考点限定条件,选准选对报名点,及时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和网上缴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电子信息采集。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1.我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0日至11日,我市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10月12日至13日和10月16日至27日,我市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考生均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统称“研招网”)进行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招考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我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得补缴,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
4.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和未通过或者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均予以退费。退费工作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所退款项将由研招网按考生缴费渠道原路返还。如遇应退款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010-67410388电话咨询)。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符合我省报考点选择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无需提交备案材料。
7.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非应届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信息。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须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
不能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外学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报时应按照非应届生身份填报信息(毕业证书编号等尚未获取的信息可暂填“无”或用“0”代替),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选择我省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可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于11月13日前与报考点联系申请。
9.其他未尽事项,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二、鞍山市招考办报考点接受报名考生范围
1.鞍山域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辽宁科技大学和鞍山师范学院的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或教学点为鞍山市。
3.非应届毕业生在鞍山市工作或户籍在鞍山市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鞍山市招考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除外)。在我市工作且户籍非我市,须提供本人工作近3个月(9月-11月)鞍山市城镇职工社保缴费证明。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鞍山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4.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三、网上确认
1.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提前查阅辽宁省招考办和鞍山市招考办发布的网报公告,了解网上确认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或社保证明等。鞍山市招考办将在网上集中审核,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未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鞍山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412-2663006,
鞍山市招考办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老卫校院内、市教育局523房间)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