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参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结合《鞍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辅助读本,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应学尽学。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抓牢抓好“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市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鞍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鞍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试行)》《鞍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通用版)》《鞍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专业领域版)》制定了《鞍山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2024年学习清单》。
3.将党内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发《鞍山市教育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细则》《鞍山市教育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4年安排法治专题讲座2 次。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民法典走近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二是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三是按照省相关要求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卫士”学习系列活动。活动中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四是每年组织参加全省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宪法知识在校园中宣传、普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从小树立宪政意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落实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和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推动教育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机制。
2.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动态调整市县两级教育系统行政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教育行政部门高效履职尽责。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鞍山教育网和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公示,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
3.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教育部门高效履职尽责。编制《鞍山市教育局权责事项目录》,制定21项权责事项。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名称统一、类型相同、依据一致。
4.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编制《鞍山市教育服务标准化手册》,明确服务理念、服务承诺、事项清单、办事标准、相关制度。
5.推进“办事不求人”再升级。聚焦高频、热点服务事项,明确权力事项清单、合规办事业务指南、办事不找关系路径、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等5项内容,线上依托政务服务网开辟专栏、集中公示,以超链接方式精准定位事项申报页面,线下依托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摆放纸质版指南,每个事项对应一个二维码,做到扫码即查。持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迭代升级入学“一件事一次办”覆盖度和便利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标准、业务流程,细化完善数据共享、信息复用、在线核验功能。加快推进校车“一件事一次办”在移动端应用。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效能,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规范制发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核、会签、备案等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2.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对2个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网站公布。
3.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的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市教育局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明确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意见的制度。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具体举措,编制《鞍山市教育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经过法律顾问论证和咨询制度,把教育行政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运用民意调查、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调研、座谈会、听证会等方便公众参与的方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或者造成不利影响的,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规范行政执法体制。落实《鞍山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持续优化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发布《教育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公示教育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
2.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根据执法任务确定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准确、全面,不遗漏、不僭越。组织开展对全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执法专家开展“以案讲卷”培训。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和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目前,我局已有47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规范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面向社会公示市教育局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和细则,公示教育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公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了照相机、执法仪、录音笔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检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全体人员以及市教育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成员的鞍山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实现“互联网+监管”平台“两库一清单”数据的100%录入。严格执行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同时完成备案工作。建立涉企执法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包括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确定“从轻、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阶次。
4.规范行政执法监管。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教育行业投诉案件进行分析分类,并开展投诉举报“清零行动”,建立投诉举报台账,积极核实情况,及时解决并答复群众诉求。同时,市教育局对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进行全面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推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进一步落实《鞍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鞍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校园应急机构、管理职责、应急流程,提高《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本》的掌握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和广大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2.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操作规范》,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的要求,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督促各中小学校以《鞍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总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编制、修订应对自然灾害、校园火灾、校园踩踏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校园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筑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铜墙铁壁”。
3.以“强化应急演练 提升处突能力”为主题,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防震、防火灾为重点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全面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技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制定下发方案预案,有效防控和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鞍山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教育局命案防范治理工作方案》《鞍山市教育局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信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退休教师岗位分级群体信访稳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有效遏制了我市教育系统发生越级上访现象,维护了教育的稳定和整体形象。
2.开展清理信访积案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大化解、大清仓”专项行动以及“万件化访”工作。
3.做好信访工作。坚持“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疑必释,有屈必解,有冤必伸,信访办公室人员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三不:“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详实的登记,同时还注重对信访者作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等思想工作。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的或需要紧急处理的信访问题,随时报告主管领导,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1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计140余件,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持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健全主动通报媒体、主动邀请媒体采访及主动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嫌违法的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
3.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会同市发改委对政务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中政府拖欠款等政府失信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政府拖欠行为。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教育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水平精准赋能。通过建成覆盖全市互通共享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新路径,深入实施“互联网环境下城乡教育一体化”课堂,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在农村学校的应用,有效弥合城乡差距。
2.创新实践“互联网+监管”模式,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通过运用执法办案平台办理执法案件,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案卷网上生成等机制,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透明监督。
3.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部署推进法治相关重点任务。同时,制定发布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加强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和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深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及班子成员法律素养。同时,积极推动全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抓教育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亲自督查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不足方面
1.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虽然有一定的行政执法人员,但具备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比较欠缺,执法经验也不够丰富,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主动执法意识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准确把握和运用可能还不够全面。
2.法治教育效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各种法治教育活动,但效果还没有达到最佳。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3.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需进一步深化。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还存在一些技术和应用上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水平。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
2.学习不够深入。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可能创新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
3.资源投入和保障不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可能面临资源投入和保障不足的问题,如人员配备、经费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不足。
四、2025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具体工作思路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观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工作。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法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依法治教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通过举办各种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2.推进依法行政和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3.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依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4.深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与德治、自治相融合。通过开展各种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等方式,让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鞍山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