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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96号《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形成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1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形成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是国家长期以来始终坚持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是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总体趋势,是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任务,也是同步推进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培养产业企业所需人才的关键。我市职业教育高度重视产教融合,立足鞍山社会经济发展,对接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积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2022年我市获评省级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2023年,获批鞍山经开区、台安农高区两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细化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高位拉动。市委市政府将加速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若干政策》。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动职业教育的组织与实施,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与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加大统筹力度,推动构建由发改、教育、人社、科技、工信、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构,逐步建立运行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统筹推进、分工合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细化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理解和落实到位。鞍山市教育局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学校对《辽宁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措施的通知》(辽教通〔2023〕517号)、《鞍山市关于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若干政策》(室密发〔2022〕2号)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和指导,使各参与主体负责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落实落细企业在金融、财政、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税费优惠。简化审批流程,做好各项服务,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积极性。 

    二、关于明确主体内部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建议。

    一是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以解决产业需求与教育资源融合发展为目标,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纽带,以自愿互利为原则,聚焦装备制造、钢铁深加工、汽车、涉农等产业领域,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形式,整合与协调联合体成员及产业资源,促进园区+院校的有效结合,打造鞍山经济开发区和台安县辽宁省农高区分别牵头本地相关部门、中高职院校、园区内企业,集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于一体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推动教育资源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动态匹配,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服务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拓展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被认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支持,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引企驻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确保校企合作共赢,推动校企合作的持续性发展。三是大力支持与引导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校企合作范围,丰富协同育人内容。我市各级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和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新的模式,极力避免合作形式的单一化和形式化,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校企携手优化专业结构。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大力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与企业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及教学辅助产品。校企携手实施人才培养。校企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共建协商人才培养规格的针对性要求,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和企业招工相衔接,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培养,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

    三、关于对接产业布局,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建议。

    我市坚持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发展与区域产业布局同步规划,主动适应、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市发展需求,聚焦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和产业布局,通过全面整合城区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职教体系,全地区14所中职学校形成了 “一城一专三中心”整体布局;通过项目推动、政策引领,有效形成对接产业、特色引领、错位发展、重点突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布局,组建由鞍山市交通运输学校牵头的辽宁省交通运输专业群创新发展协作体等多家校际间专业协作体,为企业产业培养更多适岗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鞍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根基,为鞍山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建立多样性实训基地,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独立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重点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鞍山市交通运输学校与鞍山市天强汽修汽配服务中心合作,建成“校中厂”;鞍山市钢铁学校与鞍山市福安集团合作,成立“厂中校”,有效深化了产教融合程度,创新了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鞍山市中职学校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135个,实训室397个,实训教学项目505个,实训实习工位数11525个。

    四、关于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一是围绕我市“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的12条产业链和4个产业集群延链建群,立足资源优势,系统优化专业设置,加紧布局与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匹配,且与一二三产业无缝对接的“新优专业集群”,通过建立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企业技术人员学校授课机制,培养壮大师资队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推动校企双方合作协同育人。二是按照高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职培养“基础性技能人才”的定位,统筹专业布局,建立“精准对接”的专业体系,现开设高职专业16个,中职专业237个,形成高技能人才贯通式培养协同育人新模式。三是落实“1+X”证书制度全覆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批准,以项目、任务为教学载体,切实将企业的真实案例、真实项目、真实管理机制引入教学,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学中做,做中学,学做一体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真正做到校企一体,把专业建设在产业链上,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新格局,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五、关于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提升产教融合聚合力的建议。

    我市大力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2023年批准建立海城市金科职业高中。对鞍山市现有2所民办中职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对待,一体管理,并在财政补助、改善办学条件、专业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招生计划与宣传、校企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咨询、指导和服务,努力帮助他们扩大影响力、提高认可度。


    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