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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00号《关于在重点高中增加网球项目体育特长生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09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鞍教提案〔2024〕9号               签发人:张弘  

    钟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点高中增加网球项目体育特长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具有借鉴和参考作用。

    您的建议的是在重点高中增加网球项目体育特长生。据了解,我市高中目前均未有网球场地和相关师资。

    受现有政策以及我市中小学学校场地建设、师资等因素的制约,网球在我市进校园的时机还不成熟,但是市教育局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网球教学(校本课)、训练和竞赛活动。

    鞍山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辽宁省课程设置方案,以及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校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情况。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措施》《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若干措施》,落实《鞍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体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发展。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引导学生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掌握1-2项运动技能,激励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育中小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等核心素养。定期开展全市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情况大检查,检查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是否达到国家及辽宁省开课标准的刚性要求。确保各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开展,鞍山市中小学生每天保证校内校外体育活动各一小时。通过课间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

    因地制宜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基本教学模式。鼓励学校积极创新体育教学方式,按照学校班级数、学生人数、场地情况、师资情况等条件设计“大单元”“长短课”等多元化教学模式。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丰富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互联网+体育”育人功能。

    改进育人模式。构建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的体育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通过组建足球、篮球(小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统筹规划,以初中学校学区为基础,联合学区内覆盖的多所小学建立共同体,开展1至2项相同项目的体育训练。高中学校针对学校体育特色,开展“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训练,畅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渠道。同时增加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通过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组织U系列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冬季五项赛等选拔性竞赛活动,发现具有运动天赋的学生,为竞技体育输送人才打好基础。


    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