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义务教育示范性教育集团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41号)文件要求,拟推荐钢都教育集团参加辽宁省义务教育示范性教育集团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
通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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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