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审批与管理的意见》(辽教发〔2013〕169号),市教育局上半年对市属民办中小学通过实地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年检,现将年检合格9所中小学公示如下:
1.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2.鞍山市华育高级中学
3.鞍山市兰开美术高级中学
4.鞍山市文华学校
5.鞍山市千山高级中学
6.鞍山市育英学校
7.鞍山市金科高级中学
8.海城市育才学校
9.鞍山市海城同济中学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鞍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联系。
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教育局221室)
邮 编:114005
联系电话:0412-2698053
传 真:0412-2698005
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