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2023年民办中小学年检结果公示
    时间:2023-11-27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审批与管理的意见》(辽教发〔2013〕169号),市教育局上半年对市属民办中小学通过实地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年检,现将年检合格9所中小学公示如下:

    1.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2.鞍山市华育高级中学

    3.鞍山市兰开美术高级中学

    4.鞍山市文华学校

    5.鞍山市千山高级中学

    6.鞍山市育英学校

    7.鞍山市金科高级中学

    8.海城市育才学校

    9.鞍山市海城同济中学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鞍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联系。

    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教育局221室)

    邮     编:114005

    联系电话:0412-2698053

    传    真:0412-2698005


    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