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四星级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专家评估,拟确定海城市耿庄镇中心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为鞍山市四星级幼儿园,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鞍山市教育局高中与学前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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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鞍山市四星级幼儿园拟获评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鞍山市四星级幼儿园拟获评名单
海城市耿庄镇中心幼儿园
海城市腾鳌镇硕博幼儿园
海城市慧集幼儿园有限公司
海城市小海龟幼儿园
岫岩县玉都幼儿园
岫岩县黄花甸镇中心幼儿园
鞍山市铁西区支点幼儿园
铁西区第一幼儿园
铁西区第二幼儿园
千山区东鞍山镇中心幼儿园
千山区甘泉中心幼儿园
岫岩满族自治县童芯幼儿园(需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