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为使台安县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深刻理解《暂行办法》的内涵,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依法依规开展培训,10月27日,台安县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培训会,台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振勇,台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邹红钰,台安县教育局校外培训科科长刘飞以及全县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由台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邹红钰主持,会上校外培训科科长刘飞对《暂行办法》做了详细解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振勇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经营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培训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暂行办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真正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共同推动台安县校外培训机构健康、良性发展。要压实责任,加强领导,切实将《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各培训机构从业者要正确理解《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坚决拥护办法的落地实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要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各位机构负责人要对照《暂行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动台安县校外培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守护孩子快乐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