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提案〔2023〕13号 签发人:李咏梅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常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处置”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文化引领、宣传教育、协调联动、建章立制,着力抓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增防止校园欺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日”等有利契机,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学校教育阵地,积极宣传有关防欺凌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校心理干预。健全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设立学校防欺凌工作的校、县区、市三级举报电话。组织全市专兼职600余名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教师常态化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健全异常心理学生和跟踪教育情况台账。建设心理辅导室,开设学生心理健康热线电话,专人负责接听,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密切家校联系,通过空中家长课堂,推出《寻找“心”动力 扬帆新起航》、《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亲子沟通 从倾听开始》等课程,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的方式,共同承担教育责任。
三、推进家校联动共育。每学年开展一次大范围家访,通过问卷调查、设置防欺凌倾诉信箱等形式,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辨识和防范常识,听取学生离校后表现及家长意见建议。不定期通报学生在校情况,提示家长强化家庭教育及监护责任。每学期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普及欺凌防范常识,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通过利用微信群、QQ群等信息化手段畅通家校联系,及时发布校园欺凌事件信息,警示家长时刻绷紧监护弦。
四、凝聚部门合力。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重点宣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进一步夯实欺凌防止基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净网”专项行动,通过技术手段屏蔽或删除含有暴力、色情、低俗文化相关内容信息,深入整治网络乱象,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市教育局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治理学校欺凌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力度,从完善制度、强化宣传、综合防控等方面入手,形成多方参与、多元防控的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防治体系,织密织牢欺凌防止网络。
一是加强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让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全面排查校园矛盾纠纷。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伤害事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严厉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三是建立教育、预防与惩戒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机制;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是持续推进校园欺凌问题治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75号)要求,会同多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落实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发挥班级信息员作用,多渠道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线索,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处理,做好源头预防。指导各学校发挥防范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作用,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并以案说法做好警示教育。
五是充分发挥家庭美德感染力,引导家长(含其他监护人)履行好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和法定监护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
六是强化舆情引导。加强对教育舆情的监测、跟踪、分析、处置,同时会同宣传等部门强化与媒体的协作联动,指导学校做好与媒体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杜绝欺凌暴力事件恶意炒作。一旦发现有欺凌暴力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删除,杜绝欺凌暴力事件恶意炒作,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和心理健康。
再一次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对鞍山教育事业的关注,并欢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