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鞍山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于2023年1月11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鞍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或政策法规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或政策法规科),邮编:114005。
附件:鞍山市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