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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力城市文明全面提升
    时间:2022-08-05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鞍山市教育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弘扬社会正能量。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了《文明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组,制定下发《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落实〈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鞍教工委发〔2021〕22 号),建立了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学校把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与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相融合,引导广大师生践行《文明条例》内容。全市431所中小学积极响应参与,形成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的文明建设工作格局,有力促进全市中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推动鞍山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市教育局组建工作专班,带头认真学习《文明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文明条例》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文明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切实增强了对《条例》的认知认同,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耳熟能详,成为文明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指南。市教育局机关Led屏上循环播放《条例》相关内容。基层各单位、各学校通过广播、电子屏、宣传栏、板报、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了《文明条例》,并将《文明条例》列入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课、团课、队课授课计划,使广大师生熟知《文明条例》内容。部分学校组织开展了《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手抄报等活动。

    下一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娃娃抓起,从不文明行为整治开始,围绕《文明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着力提高文明建设常态管理水平,积极构建文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学生、展示文明形象,努力为鞍山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贡献教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