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机关各科室:
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以来,教育系统法治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随着执法实践和行政执法所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一些包容免罚事项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现对2022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见附件1)进行调整,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1: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 (2022年)
鞍山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