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办发〔2022〕2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方案》发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方案


鞍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校涉师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全市教育系统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面、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堵塞漏洞、排除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2022年8月31日~9月10日为学校自查阶段。

2022年9月11日~9月20日为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普查阶段。

2022年9月15日~9月30日为市教育局督查组抽查、检查阶段。

三、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检查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校园内安全工作

1.安全管理。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等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对于未整改隐患是否建立临时防范措施;是否定期召开党委(支部)会议对学校安全进行研究部署,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相关资料等情况;是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三防”建设。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情况和学校门卫值班室建设情况。是否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标准要求配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数量、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应急处置装备,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学校监控室是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资料能否存储30天以上。“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是否与公安进行联网;检查学校门卫出入登记情况,校园24小时值班、巡查情况。

3.安全教育。检查学校是否按要求开齐开足安全课,做到“课时、师资、教材”三落实。是否按要求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对学生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欺凌防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是否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明确监护人应承担学生非在校期间的监管看护责任,是否按要求下发防治欺凌、防溺水等致家长一封信并做好存档工作。

4.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防火栓是否正常好用;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规定。特别要着重检查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情况。

5.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食堂操作间人员出入管理、炊管人员定期体检、食品留样、杀毒消毒、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各环节是否严密、科学;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学校超市是否出售“三无”、过期食品。

6.校舍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存在D级危房,并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和警戒线;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走廊悬挂物品、体育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明火等现象。

7.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与使用中,是否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健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危化品库存情况,是否记录在册,建立台账;是否落实化学危化品管理要求,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易燃易爆固体、强氧化剂、强腐蚀性、毒害品)要根据其特性分别采取不同存放措施。

8.校园欺凌。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预防学生欺凌领导小组,采取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采取谈话、心理干预等方式及时排查化解学校与社会、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并做好详实记录;是否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加强排查和管控。

(二)校园周边安全工作

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情况。检查校园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等是否完整,校门前是否安装硬质隔离设施,并按规范摆放;是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使用校车运行的各县(市)区、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2.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是否存在学校周边的流氓团伙强迫学生交“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对存在校内外突出矛盾隐患、精神病人和心理有异常的人员加强排查与管控;学校周边是否存在“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3.学校周边经营秩序。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校园周边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问题、非法经营、乱设摊点、食品卫生问题,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危险建筑物、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存放场所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拉网式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聚焦问题,细密梳理,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在普查、自查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

(三)做好情况总结。在各级各类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开展好普查工作,并对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于9月15日前报送隐患台账,10月10日前将本次大检查活动的总结报告上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联 系 人:于启源

联系电话:2698076   

电子邮箱:asjyjaqc@163.com

附件: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隐患台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