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发〔2022〕9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期间各项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有意义的暑期生活,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经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就做好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2021-2022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13日

2.学生放假时间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职院校:2022年7月18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

3.教师放假时间

2022年7月25日起至8月22日止,8月23日正式上班。8月23日至8月31日为市、县(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双减”政策

1.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调控作业结构,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原则,通过各级教研部门指导、集团大集备、校本研修等方式,强化作业设计,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理性对待电子产品,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学习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思政教育、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教育,开展“鞍山市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和传承工匠精神,培养学生创造意识。开展全民阅读、亲子阅读活动,鼓励学生诵读经典,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全市初高中生篮球、排球比赛,制定家庭体育锻炼内容,利用周边体育设施设备,每天至少保证1小时运动时间。

2.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政策,组织学校宣传引导学生及家长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畅通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校外培训机构、“黑机构”及隐形变异方式违规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

3.鼓励支持小学暑假托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在本地区统筹划定的小学中开展两期(一期:2022年7月25日--8月5日;二期:8月8日--8月19日)暑假托管服务。暑假托管要坚持“教师自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收费遵照《鞍山市小学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标准执行。服务内容要以看护为主,科学开展丰富多彩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二)开展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开展学习培训。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培训研修、学术交流、宣传宣讲等专题学习活动,推动全会精神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力求弄懂做实有效果。市教育局将在7月19日至21日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提升线上培训活动。

2.开展专题教育。全市各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与每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教师一封信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

3.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暑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假期前要在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教师线上线下违规补课和收取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全面净化教育生态。

(三)加强考试管理

1.严格考试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统一的考试时间和学科考试时间,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各县(市)区不得统一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各学校自行组织期末考试。各地各校不得统一进行考试分析、试卷分析或质量分析。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中传播。

2.严格考试命题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标准,加强考试命题管理,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鼓励各学校七年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命制可以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方式进行测试的、与新中考有效衔接的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委托集团、县(市)区进修学校、市进修学院进行命题,自主选用。

(四)认真做好家校衔接

1.持续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各学校要把家访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的重要抓手。家访数量占学生总数(所教班级)二分之一以上,并建立家访档案,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家访工作进行抽查。

2.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帮扶劝返等过程性档案材料。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把教育关爱送到每一个家庭。

3.注重家校共育。引导家长收听观看空中家长课堂、社区公益教育,全面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传递学生信息,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防范交通事故、消防事故、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触电、溺水事故等,尤其是加强暑假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暑期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确需举行的按有关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2.建立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指导和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高假期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在假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对校园防疫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汛期将至,各地各校要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等各种自然灾害,重点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校园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检,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六)坚决做好疫情和传染病防控

1.继续完善校园疫情防控体系。细化“两案九制”,科学制定防控策略,明确假期防控有关要求,持续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秋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平急转换机制,提高防疫应急处置能力。

2.引导师生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鞍,不举办、不参加“谢师宴”“升学宴”“同学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的密闭场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作息运动规律。开学返校报到,学校须查验师生及共同居住人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

3.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教育引导师生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属地社区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控。聚焦学校常见的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控,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宣传引导、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能力。

(七)着力抓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校建设。对标对表《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鞍山市义务教育提档升级方案》,进一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教学设施设备升级维修保养,尤其是加强英语听说设备招标采购和初中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器材药品的配备。

2.强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各地各校继续完善制定本地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项目驱动,以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为载体,制定有针对性可实施且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推进策略。

3.加强招生入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鞍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学习千山区“入学一件事”典型经验,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原则,建立严格的住房和户籍审查制度,确保教育公平。各地各校要加强科学研判,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逐步消除已有大校额。

4.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学典礼和校史校训、校规校纪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反邪教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学习中。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纳入学年教育发展规划,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妥善安排学生期末考完试与正式放假之间的学习生活,严禁提前放假。市教育局各科室将根据暑假工作安排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将假前工作部署情况、假期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17前报送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总结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学校校长对假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学校进行拉网式巡查,并下发巡查通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对工作不利、问题突出者进行通报,确保假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