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建议〔2022〕14号 签发人:李咏梅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20号建议的答复
肖广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鞍山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标准配备、强化教育培训等有效手段,抓实抓细抓严了学校保安员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全市学校保安员管理工作
2020年6月,鞍山市教育局印发了《鞍山市教育系统安保人员管理办法》,从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和标准聘用保安人员、加强保安员的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对全市学校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属学校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属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了对学校保安员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二、强化素质,形成保安员防范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
为不断加强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开展了学校保安员业务技能常态化培训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负责所属学校保安员培训工作,局直属学校负责本学校保安员培训,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2021年7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学校368名保安员进行了安全防范技能业务培训。
三、聚焦短板,推动保安员管理工作重点问题解决
为摸清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底数,市教育局于2021年6月组织开展了学校保安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活动,共对全市1355所学校的1986名学校保安员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现、家庭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全市学校保安员还存在保安员年龄偏大、保安员证件不齐全等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市教育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切实推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加强管理,不断促进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为不断促进学校保安员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教育局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招聘、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对派驻学校的保安员实行保安服务企业和学校双重管理,其中保安服务企业负责保安员的招聘、培训、派遣、管理工作,学校负责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学校是保安员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保安员派驻企业的沟通协调,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建立完善保安员管理制度。
下一步,为持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保安员业务能力,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实地培训指导等方式对保安基础理论、保安员法律常识、保安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校园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排查、正确处理校园安全事件、队列、防身术训练、保安器械装备的使用及消防常识、现场急救与保护等项目开展培训。拟于2022年7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保安员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保安员工作待遇,市教育局将积极与属地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争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于保安员编制问题,目前我市学校处在整体超编,结构性缺编的状况中,难以满足保安员编制问题。市教育局将积极与属地政府、保安公司进行协调,保障保安员在保安公司的正式编制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鞍山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鞍山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