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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工作
    时间:2022-04-27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于4月下旬起开展鞍山市幼儿园名称规范工作,要求10个县市区及市直属幼儿园,对所有幼儿园的名称内容进行规范,对幼儿园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

    本次名称规范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采用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理工作台账,逐园督促整改。本次规范名称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园所牌匾等一并更换,并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教育事业统计中完成更名。今后,将严格规范新审批幼儿园名称,严格审核新审批的幼儿园名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办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