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教育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
    市教育局推进营商(监管)环境监督工作
    时间:2022-04-07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营商(监管)环境工作,根据《鞍山市推动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精心谋划、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监管事项、制定检查计划、参与联合检查,积极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机制,监督打造优质高效的教育监管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全面梳理确认监管事项,编制监管事项、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教育局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统筹制定了监管计划任务、开展双随机检查,运用普遍检查、个别调查等方式,对教育领域各监管事项进行监管和在线备案。并与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参与联合检查。

    三是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教育领域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机制,印发了《关于在教育领域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包容免罚清单,对“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行为的处理”、“对幼儿园违反《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者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处罚”、“对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等7项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机制。

    四是全面提升监管规范性。市教育局坚持“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和临时任务制定、实施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