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办发〔202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 各级各类学校:

为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平安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4日~3月11日为学校自查阶段。

2022年3月8日~3月18日为县(市)区教育局(办)普查阶段。

2022年3月21日~3月31日为市教育局督查组抽查、检查阶段。

三、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鞍山市教育系统2022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记录表》)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县(市)区教育局(办)普查、市教育局抽查方式进行。市教育局督查组抽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少于30所。主要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和督导反馈的方式进行。

督查组组长:孙利华

副  组  长:孙连阳  

组      员:王昭月、曲丽华、于启源和安全工作专职人员(部分县区安全科人员、学校安全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拉网式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聚焦问题,细密梳理,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二)查严查实,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级各类学校在普查、自查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措施、时限,注重整改时效。本次活动所形成的隐患台账将作为2022年度校园安全工作基础性数据,在这之后的历次检查将在本次隐患台账的基础上进行增减,直至全部整改完毕。

(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在各级各类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开展好普查工作,并对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市教育局将把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在3月20日前将本次大检查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台账(电子版和PDF用印版各一份)上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联 系 人:于启源

联系电话:2698076   

电子邮箱:asjyjaqc@163.com

附件二鞍山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隐患台账(样表)

附件一鞍山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活动情况表

鞍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