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办发〔2022〕2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发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鞍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鞍消安委[2022]1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机制,紧盯重要时段和学校重点场所、关键部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及时化解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校园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咏梅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7个专项督导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实地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科,主任由孙利华同志兼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整治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

对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重点治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及外墙保温、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2022年1月17日)。各地各校要及时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方案,逐级进行工作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3月20日)。各地各校要按照方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寒假、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市教育局督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地各校要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固化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地下室、在建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设备、燃气设施等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开展对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使用明火、乱接乱拉电线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五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校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校舍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四个清单”(即: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二)加强重点时段火灾防范。各地各校要切实摸清校园内火灾易发多发的区域,制定防范措施,紧盯春节、元宵以及全国“两会”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师生燃放烟花炮竹的治理和教育力度,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学校场所和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

(四)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内师生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违规现象加强管理。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校园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公共安全区域。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确保校园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校园广播站、校园网、安全教育课、法治副校长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查工作覆盖到所有学校。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各校要积极联合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深入本地、本校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部位开展巡查、督查,及时通报检查工作情况。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管学段管安全、管学生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条块结合,安全管理科室统筹,各学段业务主管科室要加强对所负责学段的安全管理。各督导组要定期对包保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学校,要及时发出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直属各学校(幼儿园)从1月19日开始,每周三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图片)和隐患排查台账(附件四),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请各单位将报送材料直接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于启源             联系电话:2698076

邮箱:asjyjaqc@163.com

附件一关于成立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成立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附件三2022年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评估表

附件四鞍山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