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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鞍山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6-14来源: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鞍山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推进部署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对黑恶势力打击更加有力,舆论宣传氛围更加浓厚,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更加精准,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更加透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铲除更加彻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合力更加强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任务
    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和市扫黑办工作要求,针对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开展黑恶案件办理大会战。一是针对其他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司法机关需要教育系统配合调查的,全力配合。二是针对教育系统自己发现并上报的黑恶线索,积极准备材料,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三是针对发现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方面的线索,及时上报,配合调查,绝不姑息迁就。
    (二)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大会战。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摸排和扫黑除恶治乱”两个重点,聚焦“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防欺凌”、“校园贷”等重点领域,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对自行摸排、上级转办、行业移交、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做到立接立查,确保所有线索按期“清零”。二是做好线索移交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在发现线索后,应填写《线索移交登记表》,由各达内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在每月的10号、25号报市教育局扫黑办,由市教育局扫黑办协同线索发现单位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同时报上级扫黑办备案;未排查出线索的,也要“零报告”,重大紧急犯罪线索即时移交报告。
    (三)开展深挖“保护伞”大会战。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开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会战。完善教育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对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针对校园及周边治理、校园贷、防欺凌等问题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排查问题,检视隐患,坚决抵制校园黑恶势力。
    (五)严格履职,严查问责大会战。一是依法履职,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怕、慢、假、庸、散”,百日会战期间,实行“约谈”机制,实行综治考评机制,严格执纪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暑,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指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要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立即予以纠正,对失职渎职影响工作开展的,坚决子以查处。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对扫黑除恶阶段性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对各工作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年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教育局年度考核体系。

    鞍山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