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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鞍山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场规则
    时间:2021-06-24来源:作者: 点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疫情防控检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如考生不配合安检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并须脱帽参加考试;考生应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如自行将非考试物品带入考点,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并在监考员指导下将考试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者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考后由市招考办补贴,不影响考生答题和答题卡的评阅。

    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有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更换答题卡或试卷的,需考生本人在作废试卷或答题卡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写明“作废”二字并签名,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语文为考前4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需涂点的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其他试题作答统一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以保证答卷扫描的清晰、完整、准确)。 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不宜过轻、过细。

    选择题修改选项须将原涂点用橡皮擦干净,并注意切勿污损答卷。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等。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接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果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所有考场均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并录像;考试结束后,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分别组织对全市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鞍山市招考办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