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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教育系统2021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6来源:作者: 点击: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师生自我防范和救护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提出的相关部署要求,突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技能普及推广、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防灾避险技能。

    二、时间安排

    5月12日:防灾减灾日。

    5月8日至14日:防灾减灾宣传周。

    三、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宣传喷绘、布置防灾减灾宣传标语、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利用好微博、微信和网络等新媒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实现师生100%覆盖。

    (二)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使师生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相关演练活动务必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演练活动自身安全。

    (三)加强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水平。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完善灾情预警发布机制,利用短信、微信、应急广播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预警制度,着力构建能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确保校园及校舍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将校内已有设施改扩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校园灾害防御能力。

    (四)系统开展学校灾害风险排查,积极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灾害事故的经验教训,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以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场所、锅炉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为重点,查实查全各类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限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务实有力的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确保隐患可防可控,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和谐安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活动的统筹力度,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活动方式和宣传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报道和照片等)于5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