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鞍山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异义,请在2020年12月31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鞍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政策法规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政策法规科,邮编:114005。
附件:2020年度鞍山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