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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学科合格性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0-10-23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9〕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拟定于10月末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学科合格性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0年之前高中毕业生信息技术省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可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测试。

    2.想获取高中同等学力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鞍山市范围内)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鞍山户籍)自愿报名。报名地点为鞍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科,联系电话:0412-2698053;鞍山市第九中学,联系电话:0412—5844535。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10点。  

    为提高考试效率和针对性,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参加考试,原则上应在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9门科目成绩合格基础上方可报名。

    3.高中往届生和相关社会人员报名考试要按照防疫要求,14天内未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出示健康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高中各校要按照防疫要求为参加考试的往届生提供单独考场。社会人员考场安排在鞍山市第九中学。

    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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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