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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时间:2020-08-16来源:作者: 点击:

    2020年8月15日,鞍山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鞍山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及《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强化工作纪律和过程监督,严格遵守政策规定,严格遵循录取流程,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开展录取工作。

    一、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情况

    经过空军相关部门的初选和定选,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在我市共录取8人,其中城区6人,海城市2人。

    二、鞍山一中统招生录取情况

    鞍山一中竞争计划129人,实际录取129人,分数线为761.9分(语文、数学、英语分数合计389.3分)。

    鞍山一中指标到校总数为517人。华育外国语实验学校一中指标到校分数线754.1分为全市最高。以此分数为基点下降30分,确定2020年鞍山一中指标到校提档分数线为724.1分。以此分数线并按照初中各校分得的一中指标数录取,实录478人,收回指标39个,录取其他初中高分考生共39个,最低分为749.8分。

    根据鞍山一中试点面向腾鳌经济开发区招生政策,腾鳌经济开发区行知学校有一名考生成绩达到鞍山一中竞争分数线,分数为763.6分,被鞍山一中录取。

    三、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情况

    鞍山三中统招计划541人,一轮投档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实录541人;鞍山八中统招计划552人,一轮投档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实录552人;鞍钢高中统招计划546人,一轮投档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实录546人;鞍山十三中统招计划380人,一轮投档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实录380人;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计划46人,实录46人,最低分649分。鞍山九中统招计划382人,一轮投档录取127人,二轮投档录取115人,回收指标录取140人(最低分661.2分),共录取382人。

    由于指标到校原因,除鞍山八中录取分数线(718.3分,语文、数学、英语分数合计361.8分)超过所有学校提档分数线外,三中、钢高、十三中、九中在各初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一校一分。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办)查询指标到校提档分数线。

    四、艺体特长生录取情况

    城区普通高中共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180人。其中,鞍山一中24人,鞍山三中13人,鞍山八中5人,鞍钢高中11人,鞍山九中美术30、体育16人,鞍山五中5人,鞍山六中14人,华育高中15人,兰开美术高中20人,新世纪学校19人,文华学校8人。

    五、一般高中及民办高中录取情况

    鞍山五中统招计划392人,共录取392人,最低分485.2分;鞍山六中统招计划378人,共录取378人,最低分419.8分;鞍山二十四中统招计划400人,共录取400人,最低分580.4分(语文、数学、英语分数合计309.3分);矿山高中统招计划322人,共录取322人,最低分602.1分(语文、数学、英语分数合计324分);矿山高中定向招生计划28人,实录28人,最低分553.8分。

    根据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人数、各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数、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等情况,城区民办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为350分(兰开美术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为300分)。经海城市教育局申请,北外附属辽海外国语学校补录分数线划定为500分。各民办高中录取情况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华育高中共录取384人(已录满),最低分566.1分;

    2.育英学校共录取400人(已录满),最低分462.4分;

    3.新世纪实验学校共录取271人,剩余招生计划89人;

    4.文华学校共录取279人,剩余招生计划103人;

    5.千山高中共录取183人,剩余招生计划117人;

    6.兰开美术高中共录取101人,剩余招生计划109人;

    7.北外附属辽海外国语学校共录取1人,剩余招生计划119人。

    六、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及补录工作

    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17日。市教育局已将录取名单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初中学校和各普通高中。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于8月17日上午8:30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报到时凭本人准考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务必于8月17日到录取学校报到,考生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与录取学校沟通并得到学校批准,未经批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为其在我市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也不为其办理外市学籍转接。

    对民办高中出现的剩余学位,市教育局将按照规定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补录工作,各民办高中不得自行补录学生。补录时间为8月18日上午9点至8月19日下午3点,逾期不补。

    民办高中补录实施属地化管理原则。补录考生需要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已被我市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补录。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填写补录志愿。补录共设置3个平行志愿,按照补录考生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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