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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教育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9-09-25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完成鞍山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完成市扶贫办系列工作具体要求,做好全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根据鞍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月调度、季调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鞍脱贫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年来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 为指针,以  两不愁,三保障 为目标、以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为重点,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环节和最贫困群体,采取有力措施,以《鞍山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鞍教发〔2016〕51号)要求为基准,促进教育强民、资助惠民,继续完善覆盖全市教育全过程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困难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实现所有困难家庭学生应助进助、应贷尽贷,确保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以钉钉子精神,聚焦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 突出问题,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实行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措施。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帮扶困难地区学校教育设施提升和对困难家庭学生帮扶。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学前三年在园农村家庭困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寄宿给予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对大学入学新生和在读贫困大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8000元,在读期间免交利息。对从学前到高中所有  建档立卡 在读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二)加强局  对口帮扶 贫困村帮扶力度。一是加强村党员的培训工作,每个月为村党员集中讲党课一次,做好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讲解。二是继续深入帮扶贫困户,完善驻村帮扶制度,激活贫困地区的各类产业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构建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互动机制,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贫困问题,从而实现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让人民满意。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教育脱贫精准到位。明确市教育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职责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管理模式。市教育局党务办牵头做好组织工作,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负责统筹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及我市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阶段奖助学金、免学费、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承担全市学生资助、精准扶贫的事务性工作。

      (二)加强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全省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的特点,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相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协调市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数据库,随时进行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档案调整,并对其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在每一个教育阶段都能获得最有效的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对新发现的贫困户就学子女,及时纳入学生资助管理数据库,确保资助精准、有效完善从幼儿园到大学的贫困学生全程资助体系,确保  应助尽助 ,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

      (三)严格考核督查评估。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目标考核,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系列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适时公布。实行重点督查、县(市)定期巡查、县级自查的督查机制,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通报问责,确保脱贫攻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手机报等媒体,着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先进典型,凝聚力量、激发热情,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