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教发〔2019〕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各高中、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3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和报送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52号)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本市教育实际,提出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本市外地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曾经在辽宁省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的往届生不得报名)。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年级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流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报名工作实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分离的方式,具体内容见《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三、毕业升学考试
1.命题原则
试题的命制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科目
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体育与健康,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学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
3.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道德与法制和历史(合堂)、地理与生物学(合堂)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
见附件1。
5.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道德与法制和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与生物学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总分60分,其中集中考试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具体体育成绩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
外地回流生和因病未能参加本市地理、生物学考试的初三毕业生须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学考试,其成绩各按30%计入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800分。
6.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2019年中考成绩查询除继续使用联通声讯平台以外,市教育局还将在 爱鞍山8890民生服务平台 开通免费查询服务,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确保到2020年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在对各校办学条件和能力核查评估前提下,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确定鞍山市2019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志愿设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往届生不允许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填报一般高中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鞍山一中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三中、鞍山八中、鞍钢高中、鞍山九中、鞍山十三中)3个志愿。
第三批次:体育特长生省示范性高中设2个志愿,一般高中设1个志愿;艺术特长生设1个志愿,与体育特长生志愿不可兼报。
第四批次:一般高中(鞍山五中、鞍山六中、鞍山二十四中、矿山高中)3个志愿。
全市民办高中统一设置一个批次:民办高中(新元高中、新世纪实验学校、兰开高中、华育高中、育英学校、千山高中、文华学校、海城市育才学校、金科高中、辽海外国语学校)4个志愿。
3.录取
普通高中总的录取原则: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为四段:
第一段为鞍山一中录取。先录取鞍山一中竞争计划,再按照各校分得的鞍山一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
第二段为除鞍山一中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
第三段为艺体特长生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2019年鞍山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段为一般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在公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全市民办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4.优待政策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五、相关规定
1.省示范性高中执行指标到校政策
鞍山一中招生计划(不含各类特招生)的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市区内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合作办学和各类特招生)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从2020年起市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调整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
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负责审核。
2.普通高中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鞍山一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0分以内,对分数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标到校名额收回后,用于录取其他初中填报鞍山一中志愿的高分考生。
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
一般高中和全市民办高中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总人数、试题难度及考生成绩设置录取最低分数线。
海城市、台安县和岫岩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划定各个批次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报市教育局。
3.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2019年鞍山一中试点面向腾鳌经济开发区招生。录取条件为报名且中考成绩达到鞍山一中竞争分数线。腾鳌经济开发区报考鞍山一中的考生可兼报海城市各高中及全市各民办高中。
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鞍山一中作为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科技特色)在2019年试点招收具有科技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6名。市教育局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科技特长加试,对加试成绩合格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入围人数,入围后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鞍山一中竞争线50分。科技特长生招录工作在鞍山一中竞争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鞍山一中将对2019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实行集中统一封闭管理,所有招生计划均为住宿生。
2019年鞍山市第八中学与南京市雨花台中学试点合作办学,在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国际部面向全市招收25名学生。开设英国高中课程(英联邦)和美国高中课程,为有外国知名高校升学需求的优秀学生提供教育机会和平台。报名的学生需通过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国际部组织的加试,加试科目为数学、英语和物理。加试合格后,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招录工作在鞍山一中录取结束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前进行。被录取的考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具体内容以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国际部举办的招生说明会为准。
鞍山十三中和矿山高中继续定向招收在千山区报考的应届毕业生。2019年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计划为46人,招录工作在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矿山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为28人,招录工作在一般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继续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文件执行。
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本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民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所有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以及收费标准等。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招收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招生,不得违规召开招生说明会,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
严禁各校教师接受社会组织或办学机构的邀请,擅自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解读中考招生政策,分析中考试卷、试题。
被本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被本市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的学生转入外地市就读需要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房产及监护人工作证明。
各地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海城市、台安县和岫岩县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政策并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1: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鞍山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附件1:
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时长 |
6月28日 |
8 :30-11:00 |
语文 汉语文(朝鲜族学校) |
150分钟 |
13:30-16:00 |
物理与化学 |
150分钟 |
|
6月29日 |
8 :30-10:30 |
数学 |
120分钟 |
13:30-15:10 |
英语 |
100分钟 |
|
16:00-17:40 |
道德与法制和历史 |
100分钟 |
|
6月30日 |
8 :30-11:00 |
朝语文(朝鲜族学校) |
150分钟 |
8 :30-10:10 |
地理与生物学(初二考生) |
100分钟 |
附件2:
鞍山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市区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统招生 |
特招生 |
合 计 |
鞍山一中 |
634 |
体育20 科技6 |
660(住宿生) |
鞍山三中 |
522 |
体育28 |
550 |
鞍山八中 |
534 合作办学25
|
体育16 |
575 |
鞍钢高中 |
536 |
体育14 |
550 |
鞍山九中 |
400 |
体育20 艺术60 |
480 |
鞍山十三中 |
334 |
定向46 |
380 |
朝鲜族学校 |
30 |
- |
30 |
鞍山五中 |
360 |
体育20 |
380 |
鞍山六中 |
360 |
体育20 |
380 |
鞍山二十四中 |
380 |
- |
380 |
矿山高中 |
322 |
定向28 |
350 |
合 计 |
4437 |
278 |
4715 |
2.县(市)区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计划数 |
海城高中 |
650 |
同泽中学 |
650 |
海城三中 |
550 |
牛庄高中 |
480 |
腾鳌高中 |
550 |
析木高中 |
480 |
南台高中 |
600 |
台安高中 |
700 |
台安二高中 |
550 |
岫岩高中 |
630 |
岫岩二高中 |
700 |
岫岩三高中 |
550
|
合 计 |
7090 |
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排名不分先后)
学 校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新元高级中学 |
400 (就学地点拟城区内变迁) |
- |
- |
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
420 (含游泳特招20) |
400 |
400 |
鞍山市兰开高级中学 |
240 |
- |
- |
鞍山市华育高级中学 |
400 |
- |
- |
鞍山市育英学校 |
400 |
200 |
|
鞍山市千山高级中学 |
300 |
- |
- |
鞍山市文华学校 |
400 |
300 |
300 |
海城市育才学校 |
150 |
100 |
50 |
鞍山市金科高级中学 |
350 |
- |
- |
北外附属辽海外国语学校 |
200 |
- |
- |
海城同济中学 |
- |
130 |
- |
海城市北外外国语学校 |
- |
200 |
200 |
合 计 |
3260 |
1330 |
950 |
备注:本表招生计划不包含民办高中在省内外市招生计划,各民办高中省内外市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备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