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教育专题 > 教育扶贫工作
    【鞍教发〔2019〕16号】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8来源:作者: 点击:

     

    鞍教发〔2019〕16号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精准

    扶贫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扶贫政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11号)安排,鞍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明确责任分工情况。

    2.制定  六五五 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责任目标,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向县(市)区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二)自检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1      1.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活动和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检自查工作;

    2.执行相应的扶贫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履行总量、任务掌控和资金有效使用的职责情况;

    3.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情况;

    4.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在脱贫攻坚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建档立卡资助工作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在园幼儿信息台账。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台账、建立和管理台账的具体办法,防止和解决疏漏的相关措施等。

    2.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情况。主要包括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采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在园幼儿精准资助、精准帮扶情况。主要包括资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情况,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情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资助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二、具体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内容,要实事求是、履行职责,认真说明政策资金落实等有关情况,按时提供政策落实资金项目的清单、帮扶救助有关台账、组织开展监督和发现问题清单。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同时上报电子材料(电子邮箱:as2696666@163.com)。台安县教育局于2月20前将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其他县(市)区于3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

    联系人:鞍山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 于静13942225077

    鞍山市教育发展中心     张奇1814122565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11号)

    2、2018年鞍山市各县(市)区教育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自查整改情况调查表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