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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教育局及局直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8-15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 点击:

        

     

    第一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教育局内设1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投诉)处、义务教育处、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政府教育督导室、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制定教育改革政策,并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负责学校设置、布局调整、宏观调控等工作。

    (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工作,以及国家和省在鞍山设置的学校(含函授站);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我市国际间教育交流、合作办学、留学生派出入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成人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初中等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教学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加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活动;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六)负责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以及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与评估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审及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教师录用工作。

    (八)负责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全市教育经费的测算及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高中等学校及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和审计,负责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九)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与管理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等工作。

    (十)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地区县级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四城区中学正职领导干部的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广播电视学校

    2.鞍山市第一中学

    3.鞍山市第三中学

    4.鞍山市第八中学

    5.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

    6.鞍山市朝鲜族学校

    7.鞍山市第九中学

    8.鞍山市工读学校

    9.鞍山市第五中学

    10.鞍山市第六中学

    11、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

    12、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3、鞍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4、鞍山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15、鞍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16、鞍山市教育局财会管理中心

    17、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18、鞍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鞍山市教育外事(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

    20、鞍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鞍山市白鸽幼儿园

    22、鞍山市学生保健所

    23、鞍山市新元高中

    24、鞍山市乐群高中

     

     

     

    第二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38120.54万元,同比增加7.83万元,0.02%;总支出36955.25万元,同比减少2710.06万元,减少6.83%;年末结转结余10736.65万元。

    (一)收入总计38120.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320.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20.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3799.82万元,主要是普通教育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9571.36万元,主要是普通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收入等。

    (二)支出总计36955.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800.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教育支出21547.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7.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6.29万元。

    2.项目支出8154.29万元,主要教育局机关及各单位常规业务、教育事业费安排及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736.65万元

    主要是普通教育及政府采购项目正在进行中,项目未完工资金未能全额下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7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5.38万元,项目支出7647.1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7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5.38万元,项目支出7647.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63万元,教育支出2776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6.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3.59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万元,包括: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5万元。

    2、教育支出27764.11万元,主要包括:

        1)教育管理事务2274.53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车辆、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等公用支出和事业费专项支出。

    2)普通教育17714.98万元,包括:

    学前教育987.29万元,主要是机关及学前教育单位用于学前教师培训专项及常规工作所需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初中教育242.1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等支出。

    高中教育13141.6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高中教育单位机关常规工作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高等教育19.01万元,主要是教育局资助中心用于发放助学金等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324.95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普通教育运行及各项活动所需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3)职业教育2540.26万元,包括:

    中专教育2309.91万元,主要是资助中心用于拨付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广播电视中专等支出。

    技校教育175.35万元,主要是资助中心拨付技校助学金等支出。

    其他职业教育55万元,主要是用于助学金支出。

    (4)特殊教育467.42万元,包括:

    工读学校教育418.11万元,主要是工读学校人员及公用支出。特殊学校教育49.31万元。

    (5)进修及培训支出4.76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4.76万元,主要是用于学校常规培训费、专用材料费支出。

    (6)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762.16万元,包括: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762.16万元,主要是用于大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专用材料、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8.63万元,主要包括:

       1)科学技术普及9.41万元,包括:

    科普活动9.41万元,主要是用于教学设备购置等。

    (2)科学交流与合作9.23万元,包括:

    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高科技人才购房补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6.06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0.86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离退休工资福利费用等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3662.09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费用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11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5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65万元,包括: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863.5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476.54万元。

    购房补贴1387.05万元。

    7、其他支出1万元,包括: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万元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体育用品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支出7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58万元。2017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81.41万元,下降51.58%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支出,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3.83万元,主要用于实习生在鞍山期间住宿费,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批次,213人,3.8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3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鞍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26万元,比2016年无增加58.98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7.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4.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  金财工程 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