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鞍山市教育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鞍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2017年鞍山市教育局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特别是教育督导工作、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就地就近入学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工作进展情况在鞍山教育网设立重点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教育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条,其中,文件10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政务动态信息107条、公示公告59条、重点工作52条;媒体报道全系统共800条,主要涉及重点工作、相关政策、政策解读、工作进度等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制定了《鞍山市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市教育局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专栏内容与保障任务分解表》,召开专题培训会议,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分解,落到处室落实到人。在鞍山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立了重点信息专栏,并分设了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放管服、服务事项指南、义务教育和高校信息子栏,实行专人负责,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就教育督导工作、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就地就近入学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发布信息52条。
四、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情况
按照《鞍山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认真配合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提供相关材料信息,《鞍山市教育局办事指南》和《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在鞍山教育网设立政务服务事项和指南专栏。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鞍山市教育局共办理建议提案30件,其中辽宁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13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 1件;政协提案16件,主办件14件,协办件2件。所有协办件、主办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成,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达到三个100%,主办件均在鞍山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教育局认真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招生考试、入学升学、课后服务等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家长会、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在鞍山教育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中考等重大教育政策,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与鞍山电视台、鞍山电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等媒体合作,分别对初中升学考试、中考体育特长生招生和课后服务政策进行了专题报导。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市教育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类教育热点问题,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显示屏、公示栏、网站、媒体等公共信息平台,及时答复群众各类问题咨询和有效回应教育热点问题。全年,共受理民心网、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转办件168件,办结153件,办理市政府12345转办件165件,市长信箱6件,办理网信办互联网舆情转办件5件。拟定了《市教育局民心网办理流程》、《市教育局处长负责制》、《市教育局首问负责制》。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 年鞍山市教育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实行 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头 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以机关各处处长和教育局直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制定出台了《鞍山市教育局公文公开标注属性制度》、《鞍山市教育局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鞍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鞍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鞍山市教育局邀请第三方列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在教育局办公楼内设立信息查询场所,设立了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了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公房间及办公电话。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会议,教育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共有5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拓展形式还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完善和运用微信、微博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