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控烟是市教育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工作办公室在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进行整改。
二、所有工作人员须认真贯彻局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发现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蒂、无烟味、无与吸烟有关的物品。
三、控烟区为市教育局办公楼,各处室(单位)负责其办公场所和其对应公共区域的控烟工作,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及监督员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控烟场所不得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所有人员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各处室(单位)的监督巡查人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控烟工作的监督和巡查并做好记录。局控烟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控烟情况,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发现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蒂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同时反馈到各违规人员,将检查情况在公示栏公布。
六、对无视局控烟工作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个人和部门,将按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七、对戒烟成功的人员发放证书,予以表彰。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鞍山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鞍山市教育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明
副组长:周国斌 李 露 何玉春 刘忠发 孙茂君
成 员:阚建军 满士开 付志明 张庆余 曹 海
陈 利 王留柯 潘国民 杜素清 孙长虹
勾子荃 戴兴宽 高奎跃 李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满士开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控烟及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监督巡查各处室控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