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及内容
凡我市适龄儿童,均按户口及居住所在地划分的学区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初中招生按划分的学区采用对口方式招生,由小学向对口初中整体移交学生,确保适龄儿童100%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一步合理划分学区。各县(市)区教育局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网络进行公示。
第二步家长凭有效证件提出入学申请。1.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新生,可按实际居住地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学区划分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须携带如下证件:户口本、房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2.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的,按照学生意愿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学。3.新购住房或因动迁建设过程中,无法在户口所在地就学的,可申请跨区域入学。申请人需持户口本,购房合同、动迁证明、回迁通知单,当地居委会证明,进户通知单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到拟入学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就读学校。
第三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家长反馈。
第四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反馈学校,按照阳光分班要求公布入学学生名单及所在班级。
第五步学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入学时间到校报到。
二、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2698052
海城市教育局:中教3194021 小教3194017
台安县教育局:4823638
岫岩县教育局:7851360
铁东区教育局:中教2699807 小教2699802
铁西区教育局:中教8853301 小教8853302
立山区教育局:中教6615909 小教6614550
千山区教育局:2318961
经济开发区文教局:8401711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5216603
千山风景区教育办:2559917
鞍山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