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及局直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教育局内设1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投诉)处、义务教育处、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政府教育督导室、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制定教育改革政策,并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负责学校设置、布局调整、宏观调控等工作。
(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工作,以及国家和省在鞍山设置的学校(含函授站);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我市国际间教育交流、合作办学、留学生派出入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成人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初中等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教学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加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活动;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六)负责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以及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与评估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审及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教师录用工作。
(八)负责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全市教育经费的测算及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高中等学校及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和审计,负责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九)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与管理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等工作。
(十)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地区县级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四城区中学正职领导干部的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广播电视学校
2.鞍山市第一中学
3.鞍山市第三中学
4.鞍山市第八中学
5.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
6.鞍山市朝鲜族学校
7.鞍山市第九中学
8.鞍山市工读学校
9.鞍山市第五中学
10.鞍山市第六中学
11、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
12、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3、鞍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4、鞍山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15、鞍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16、鞍山市教育局财会管理中心
17、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18、鞍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鞍山市教育外事(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
20、鞍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鞍山市白鸽幼儿园
22、鞍山市学生保健所
第二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952.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952.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21.19万元。
2.事业收入1031.38万元,主要是普通教育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6684.55万元,主要是普通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34427.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862.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教育支出1842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8.05万元等。
2.项目支出8565.58万元,主要是机关及各单位常规业务、教育事业费安排及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209.33万元
主要是普通教育及政府采购项目正在进行中,项目未完工资金未能全额下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21.19万元,支出33449.05万元(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25072.64万元,项目支出8376.4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5921.19万元,支出33449.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教育支出26018.6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包括: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维修维护支出。
(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5万元。
2.教育支出26018.61万元。包括
(1) 教育管理事务2418.85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车辆、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等公用支出和事业费专项支出。
(2)普通教育16043.1万元,包括:
学前教育1222.7万元,主要是机关及学前教育单位用于学前教师培训专项及常规工作所需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高中教育12270.55万元,主要是高中教育单位机关常规工作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等支出。
高等教育118.73万元,主要是教育局资助中心用于发放大学生伙食补助等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431.12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普通教育运行及各项活动所需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3)职业教育1749.07万元,包括:
中专教育1711.07万元,主要是资助中心及广播电视中专用于拨付职业学校助学金等支出。
技校教育6万元,主要是资助中心拨付技校助学金等支出。
(4)广播电视教育1439.48万元,包括:
广播电视学校1439.48万元,主要是广播电视中专用于学校人员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5)特殊教育1095.5万元,包括:
工读学校教育401.5万元,主要是工读学校人员及公用支出。特殊学校教育694万元。
(6)进修及培训6.86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6.86万元,主要是用于学校常规培训费、专用材料费支出。
(7)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265.75万元,包括: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265.75万元,主要是用于大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专用材料、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6.3万元。主要是外事交流与合作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64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3.18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离退休工资福利费用等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4503.46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费用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455.0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22.54万元。
购房补贴43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支出17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2.83万元,公务接待费8.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76万元。2015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26.1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8.06万元,接待97次,人员累计52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7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
3.因公出国1人,经费2.8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教育局机关、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鞍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199.1万元,比2014年减少50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局直单位高中建设等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7.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87.2万元。其中,2015年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822.89万元,主要用于特教学校专用教室采购、高中专用教室采购、机关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其中特教学校专用教室采购支720.24万元、高中专用教室采购支出94.34万元、机关办公设备购置8.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4辆,其他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反映财政拨款国库集中收支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事业单位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教育管理其他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用于其他政府住房基金支出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类)其他教育费附加(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校舍改造、教师培训、教学设备采购、素质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等大额支出。
13.事业收入:指所属学校或事业单位的学费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