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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卫艺教育科
    时间:2021-11-01来源:鞍山市教育局作者:鞍山市教育局 点击:

        体卫艺教育科。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 美育、国防教育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相关学科教师和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学科测试及考查,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学生健康保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有关工作精神与要求,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教育部门各学段管理部门共同履行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管理工作责任。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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